安徽新华学院校友联络大使管理办法

发布日期:2021-06-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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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与广大校友的联络,更好地凝聚和发挥校友的力量,经学校研究决定,从2021届毕业生起每年在应届毕业生中招聘校友联络大使。为做好此项工作,现制定本办法。

  第一条 职数设置:专、本科生均按二级学院设立校友联络大使,当年毕业生人数在1000人以上的二级学院设3名,在500-1000人以上的二级学院设2名,其他二级学院设1名。

  第二条 校友联络大使的基本条件

  (一)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,道德品质优良;

  (二)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沟通协调能力;

  (三)热心服务同学,有良好的群众基础,有较强的号召力和影响力;

  (四)关心关注母校建设发展,乐于主动承担联络和服务校友的相关工作;

  (五)符合以下条件的毕业生可优先选聘:中共党员(含中共预备党员);当年省级或校级优秀毕业生;在校期间曾担任班级、学院主要干部或其他校级学生组织负责人,具有较丰富的学生工作经历。

  第三条 校友联络大使的主要职责

  (一)权利

  1.离校前获得学校及学校校友总会联合颁发的校友联络大使聘书;

  2.优先参加校友总会和地方校友会举办的各种学习、交流活动;

  3.优先掌握学校和校友最新动态资讯,作为校友代表对学校发展和校友工作提出意见及建议;

  4.优先获赠学校的校园文创纪念品等。

  (二)义务

  1.负责保持与本班、本年级、本院同学的联系,掌握校友动态,协助母校更新校友信息、完善校友网络;

  2.负责本届二级学院校友联络群的建立与管理;

  3.积极组织校友(班级、年级)活动,协助进行校友分会的筹建及活动开展,做好联络服务工作,及时报道活动信息;

  4.持续关注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,积极转发母校平台发布 的相关信息,宣传母校发展成就,扩大学校社会影响力;

  5.关注身边校友在各行业的励志事迹及取得的重要业绩,积极向学校校友工作办公室提供信息或稿件,供学校宣传报道,传递新华学子正能量;

  6.与同一所在地的其他院系、届别校友大使保持密切联系,广泛收集校友对母校的意见、建议并及时反馈,助力学校更好发展。

  第四条 校友联络大使聘任流程

  (一)采用个人自荐与学院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,申请人员填写《校友联络大使自(推)荐表》,交所在学院审核; 各学院汇总后填写《校友联络大使信息统计表》报学校校友工作办公室;

  (二)每年5月中旬完成当年校友联络大使聘任;

  (三)离校前召开校友工作联络聘任仪式,颁发校友联络大使聘任证书;

  (四)在校友网上公布校友联络大使名单。

  第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,由安徽新华学院校友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
 

 

 

  校友工作办公室

  2021年6月10日